相关问答
新三板转让的新三板协议中,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新三板转让的新三板协议转让中,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三板转让的新三板协议中,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新三板转让的新三板协议转让中,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新三板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一)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二)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三)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新三板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对其“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可见,国务院明确将新三板公司界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也明确指出,“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没有中间券商的存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1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