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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和总债务的概念不同。总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总债务指一...
《公司法》没有关于财务总监职责的具体规定。财务总监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最高组织指挥者; 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他的首要任务是组织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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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现在还没有正式出台,草案中并没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共同债务的规定在《婚姻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有具体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当然会影响到总公司,因为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的债务也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因此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当然会影响到总公司。
关于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不同法律法规规定有所不一致,导致审判实务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判决意见,即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和独立承担责任。然而,总公司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也不应当是补充责任,亦不应当独立承担清偿责任而分公司置身事外。基于审判实务的视角,应作实体和程序上的区分,应判决总公司共同清偿,执行过程中补充清偿,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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