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
(1)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算人是清算义务人依法成立的,负责进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一个组织,是清算中公司行为能力的实施机构,具体执行公司的清算事务。 3、清算人的范围: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清算组实际上是具体从事清算工作的人员总和。
别除权、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处理和分配清算组权利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印章等、估价、估价。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保管,这些工作需要清算组来完成;决定支付有关破产费用等权利、清理,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理、帐册、取回权,其对外的日常事务并未即刻了结。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也是清算组的义务、经营文件;决定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3.替代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估价权利的行使:1.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对财产的保管。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清理。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的方案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才可执行,例如参加对外的民事诉讼活动。此外还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抵销权
破产清算专户的法律定义以及清算组职能如下:在破产案件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由破产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将依法处置。其处置所得全部进入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在银行开立专用户。这个银行专户,就叫做“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职责如下:一、接管破产财产(一)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应当组织企业财会售货员做好财务决算工作,保管人员编制好财产清单,业务人员做好购销等业务的清结工作。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时,由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移交。(二)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点、登记造册、查明企业实有财产总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