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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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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人赔偿主要责任人:一、首先,确认赔偿项目 假设对方死亡(全残,即植物人)的情形下,需要赔偿的项目为: 1、死亡赔偿金(全残=死亡):当地上年城镇/农村收入*20 2、丧葬费:当地标准 3、医疗费:最终发票金额 4、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5、护理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标准 7、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当地法院解释赔付 8、残疾用具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二、需要赔付的金额(假设上述赔偿项目总金额为100万) 假设次责赔付为30%(个别案例中次责为40%)
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应由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无责限额内赔偿。对于不够的部分,如果全责一方为机动车,则由该方赔偿。如全责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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