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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20周岁零9个月以下生育的,为早育;未达到规定生育年龄生育的,为抢生。对早育,抢生的征收1000元至5000元计划外生育费。 (二)...
虽然未婚先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被依法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但那属于计生部门的管辖范畴,与派出所无关。 把征缴社会抚养费与申报户口强行捆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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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当事人的问题,会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及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的规定,分别处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各地掌握的原则不一样,如果不涉及超生,一般可以通融,这属于街道办事处来处理,大家乡里乡亲的,不会很重,如果超生了就不好说了,会罚款1-2万元左右。
你们这样属于未婚生育,根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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