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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3种情况: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2...
集体户口居民生子女申报户口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2、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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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户口手续:1。用医院出具的儿童出生证明到当地妇幼保健站出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说明:这个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一定要起好名字再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去夫妻双方单位出具介绍信(一般只需要女方出具),到夫妻双方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签字盖章。一般是找单位妇联主任。3、拿着介绍信和盖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4、去要落户的父母单位(比如你的孩子要和父亲结算,去父亲单位)户籍经理出具落户介绍信。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落户介绍信,跟随落户人员户籍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户籍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规定: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1】孩子养父母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因此孩子不能落户口。可以由养父母或者孩子自己去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口。公安机关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经过调查核实后会给孩子落下常住户口。【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囗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3】gce/cotet//14/cotet_105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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