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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要经过第二次起诉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程度,第一次起诉会判离...
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扶养参照婚姻法,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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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通过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在夫妻双方单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走诉讼离婚途径。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上述所列的几项即是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依据,如果一方所提出的离婚理由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足以达到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也是有可能裁定驳回起诉的;而且诉讼离婚的最终判决具有不确定性,其结果不一定是双方想要的,或许还不如协议离婚,所以诉讼离婚的成功率不一定高,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既然诉讼离婚有一定的风险,笔者建议在单方想要离婚时,如果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最好通过律师走诉讼离婚的途径,让律师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成功率。即便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也尽可能地咨询律师,写好离婚协议书,尤其是个中细节必须处理清楚,以免节外生枝。看对方是否也愿意离婚,如果愿意的话,那么双方还需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则想要离婚对方也是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较低,不过还是要案件具体情节而定。只有行政机关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和依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理或者相对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或不当,当然是可以成功的!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才涉及是否交罚款的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成功的行政复议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2、从受理到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定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或集体讨论通过,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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