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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后,若医疗机构对认为其诊疗行为不存在问题,或者患者及其近亲属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问题,医院或者患方都有权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起诉医疗事故必须先向有当地医学会的鉴定,只有医学会鉴定是属于医疗事故的,然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一)你对医院的诊疗过程的质疑,是否属于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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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做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三、法院要求鉴定的。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4、鉴定结束后,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后,若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先必须去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必须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后由医疗机构保管。封存前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客观病历。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有三个: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鉴定的,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市医学会审核材料后作出受理鉴定的通知,并通知医患双方提供鉴定需要用有关材料;通知交纳鉴定费2500元;通知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员;安排时间后寄材料给鉴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专家、医患双方参加鉴定会。 5、鉴定会后鉴定书寄给委托单位、委托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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