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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约定: 1、固定价格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
合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格。那么,合同价格约定的方式是什么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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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约定: 1、固定价格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一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根据双方约定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价款为成本加酬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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