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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
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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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刑事自诉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自诉状可以用来保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依据之一。
上诉人:殷某。 被上诉人:某某建邺分局 住址: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某某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南京市某某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举报后,被上诉人予以受理的行为属于司法侦查职能范畴,而不是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上诉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实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事实经过,被上诉人仅在对上诉人材料受理后予以了登记,之后是否依职权履行职责,上诉人并收收到反馈。上诉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刑法犯罪有一定的研究,深知所举报材料能够反映的情况,同时上诉人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其他途径无法弥补自身损失的时候,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机关能够以职权对所举报人依法调查,并能够给上诉人一个合理的说明。被上诉人迟迟未履行职责,放任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其已经符合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上诉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律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也是能够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对上诉人的举报事实进行调查并给予结果情况说明。 二、修改后的行诉法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综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裁定对上诉人的行政起诉由南京市建邺区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
民事上诉状是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认为一审裁决对其不利,而要求二审法院予以纠正的请求性法律文件。 1.2民事上诉状至少应当实现如下一项功能: (1)说服二审法院直接纠正一审裁决,并作出有利于委托方的终审裁决; (2)说服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以使委托方有机会获得有利的终审判决; (3)制造与对方当事人调解或和解的机会,如何制作民事上诉状,以使委托方最终有机会获得较一审裁决有利(或责任较轻的)的处理结果,以避免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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