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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订婚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后女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跟男方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男方证明给付彩礼,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这时候彩礼...
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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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送的金银首饰是否可以要回要看赠送时首饰的性质。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是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第一、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如情人节时送对方金银首饰,因为礼品的意义简单,并且是一方自愿赠与的,那么主张返还的话很难得到支持。 第二、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并且,在实践中还有些可以以求婚戒指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未成就结婚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第三、如果双方恋爱同居时间不长,但赠品涉及金额较大,会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如果男方和女方还没有登记结婚以后悔婚,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其中就有这样一条,明确规定了男女没结婚,是有权可以要回彩礼的。在中国,一直都有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这种习俗。只不过以前的彩礼叫聘礼,现在换了名字而已。本来这其实是一种感恩文化,是男方感恩亲家把这么好的女儿生出来养大,辛苦了!而这个女儿将嫁入夫家,为夫家生儿育女,辛勤持家,希望亲家放心,夫家将待媳如女的一种表达真诚心意的文化。但是由于天价彩礼等因素,时常会见到因为彩礼谈不拢,甚至连婚都不结的情况。其实,除了极少数父母是想将彩礼自己留着用,大部分父母都是不会要的,而是会给女儿用。通常都会再加上不少钱给女儿做陪嫁的。归根到底,一则是结婚不是儿戏,有些规矩是很正常的流程;二则是想要看一下男方以及家人的态度和人品,如果就因为一点钱闹翻或者显露出丑恶吝啬的嘴脸,那女儿嫁过去以后也很难受到尊重;三则也算是给女儿争取到的私房钱,毕竟在很多家庭,经常会出现刚结婚就要生孩子的事实,到时候也是特别花钱的。而女儿由于身体状况,可能没办法上班赚钱,这时候当初的彩礼钱就可以应应急。女方家要彩礼,其实也只是想要一个保障而已,不是被妖魔化的卖女儿,只不过是要一个态度而已。如果是明事理的男方家人,一般是不会在这件事上吝啬的,相反会格外重视;而一个男人如果足够爱你,希望和你白头偕老,那至少在彩礼这件事上不会让你太难堪。
要退还彩礼。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结婚了,女方应当将收取的彩礼退还。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同居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当地考虑女方因举行婚宴所花的费用,80%以上的彩礼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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