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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2、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3、审查:收...
收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 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当事人可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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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第六条关于关于收养孩子的手续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1、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2、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3、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4、登记: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那我国关于收养孩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民法典》规定:送养人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 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比如双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身体有残疾等又无经济来源。收养人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收养人必须已经年满三十周岁;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另外,送养孩子时也可以跟对方签订收养协议,并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只有进行了收养登记的才正式生效,才是合法的,否则成立非法收养。为了加强收养的效力,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公证是自愿的,但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就要办理收养公证。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时,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的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登记;不能协议解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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