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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件不需要开庭

2021-11-20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公诉案件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案卷材料和证据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得以上述材料不足为由不开庭审判。如果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材料缺乏上述材料,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充巡逻。(正式受理)2、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是否合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期限计入审理期限。3、审查后五种退回检察院,不开庭的情况:(1)只有通知才能处理。(2)不属于本院管辖。(3)被告人不在案的。除符合本法第291条缺席判决外,注意。(4)允许检察院撤回诉讼的,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重新起诉。(五)《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节。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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