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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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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是加计抵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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