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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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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未被准许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2、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律规定六个月的缓冲期,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如果超过六个月,双方仍不能和好的,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第二次提起诉讼,要在6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过六个月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但过六个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告出现了新的理由,新的事实,也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如果在起诉开庭后,明显发现对一方不利,就是说很有可能判决不离婚时,本人建议坚持离婚一方可以立即撤诉,从而缩短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坚持不离婚的一方则要尽可能的挽回夫妻感情,至少尽可能的要让法院做出判决,从而拖延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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