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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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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假冒专利产品不一定侵犯专利权。在产品上标注他人现有的专利号的,侵犯专利权。如果标己编号的,没有侵权主体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分金额处罚。对生产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假贩假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性质、事实和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作出了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等级的处罚规定。对货值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行为持续18个月以上被质监执法部门一年内两次处罚后又违法且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已经出厂、销售、经营性使用而拒不追回等情况实施严重处罚。对法律法规规定“逾期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执法部门必须先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拓展资料这6种不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具体情况是: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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