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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什么时候赔按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
具体你想问什么?保险公司的理赔受理期限是自被保人报案当日算起,两年内要提出理赔申请,超过两年的不予受理(除非有不可抗力事件) 两年之内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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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而丙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两千,多出的140元需要个人承担,这是在只有交强险下的赔偿方法,如果考虑商业险的赔偿就复杂了。 所以,这种案件的赔偿一般会协商处理。参考如下:甲和丙都有责任,且损失不超过2000,可以采取互碰自赔,各自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乙的损失2000的部分由自己的交强险赔偿,剩下的1400由甲和丙分别承担700元,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是甲赔偿880+700=1580元,乙赔偿2000,丙赔偿600+700=1300,需要交警调解,各方同意。
关于交强险车上人员受伤赔偿怎么办: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可见,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只对被保险车辆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予以一定赔偿,被保车车内人员受伤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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