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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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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虽然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实要比城镇的发展差一些,但在农村地区,如果父母离婚在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上面,其实法律都是统一作出规定的。此时,农村抚养费标准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在子女抚养费的规定上进行确定,主要考虑的有三个方面,也就是孩子的实际生活、学习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就是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1、子女的实际需要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教育发展,相应的承担孩子的教育费,例如孩子的学费等、生活费以及医疗费等,尤其是孩子比较小的时候,可能容易生病,这个时候在医疗上面的支出肯定就要高一些。而随着孩子年龄的长大,开始读书了在教育上面的花费也会增多,这个时候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要是不足的话,也是可以再增加一些抚养费的。2、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一般根据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来确定大概的数额,其中有固定收入的,很显然就比较稳定,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可能数额就会稍微高一些。法律中有规定,如果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是有固定的工资收入,那么可以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的20%-30%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如果需要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比例可以相对提高,但是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一半,这里的月收入指的是月总收入,月总收入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来调查。而要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并没有没有固定收入,往往就是根据其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其他劳动者的年平均收入标准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3、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提高抚养费的支付比例,比如子女患有长期的重大疾病或者子女有残疾等情况。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指定抚养费的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主要是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离婚后的子女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全额支付,也可以通过定期定额支付,一次性支付额定期定额支付一般是以十八岁为底线,特殊情况下即使孩子已经成年了,在父母还具有抚养能力的时候,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孩子的。4、当然,针对抚养费的数额,往往都是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这里面不仅仅会增加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发生了意外情况,导致收入减少的,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数额。父母离婚,解除的仅仅是父母之间的人身关系,但就孩子而言毕竟还是亲生的,不能因为与对方离婚,还是也是跟随对方生活的,自己就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要知道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抚养子女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被认定构成遗弃罪,这个时候责任就会很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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