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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抗诉申请书几份,交给谁这一问题,我来回答。抗诉书是交给检察院而不是法院的。一般检察院就要一份就行了。你要是交2份,他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
提交一份给检察院即可。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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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刑事上诉书要递交几份的回答很简单: 辩护人提交上诉状的,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的日期为上诉日期 原审人民法院负责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方当事人转交 原审人民法院负责将原审案卷和有关证据和上诉状一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 有的被告人由于对原审法官不信任或者为了快一些,愿意直接把上诉状直接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其实,交给上级法院倒是耽误了时间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再连同一审案卷和有关证据一起移送上级法院 上级人民法院收到一审案卷和相关证据后才能决定如何审理
被告也可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使用这种文书。它是引起二审的法律文书,对于推动二审法院坚持正确裁决或纠正错判有重要的意义。刑事上诉状是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进行审理的依据。 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大理市xx.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市XX人民法院(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刑事判决部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提出抗诉。理由如下:一、一审判决重罪轻判,适用刑法明显不当被告人张xx、季xx蓄意伤害申请人,手段极其凶残、性质及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二人于2005年7月4日伙同孟xx、孙xx、张xx携带砍***、镐把棍、臂力器等凶器,先是到港沟镇屠宰场为他人索要债务,当晚又于本案案发地点,故意寻衅滋事意图敲诈他人钱财。继而行凶将申请人砍致重伤。其肆意危害社会的嚣张气焰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案发后,二人又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潜逃时间长达2年之多,不但意图逃脱刑事制裁,而且给各地社会治安造成极不稳定因素。被告人张xx甚至多次炫耀“砍的漂亮,脑浆都出来了”。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严惩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严惩也无法抚慰申请人所遭受的不幸。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缓刑错误该判决认为,被告人季xx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对其适用缓刑。上述认定,有悖于事实真相。案发时,被告人季xx首先从车中拿出砍***,并递给张xx一把,进而招呼其孟xx、孙xx等人“上”。可见,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季xx起到组织、领导的带头作用,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尤为重要的是,在案发过程中,是季xx首先挥***将申请人以及另一受害人乜xx砍伤;是季xx用砍***将申请按倒在啤酒桶上,由张xx把申请人砍成了重伤。因此,季xx在共同犯罪中,不仅是组织、领导者,而且是积极参与、具体实施者。对于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不应有主从之分,均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季适用缓刑更加错误。三、被告人张xx、季xx当庭翻供,不应认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予严惩。案发后,二被告人毫无悔罪之意,潜逃两年有余,并且相互串供,拒不认罪。甚至于开庭时二人还心怀侥幸,回避主要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主要犯罪情节。被告人张xx当庭否认是他将申请人头部砍伤;季xx甚至拒不承认自己砍伤申请人的事实。二被告对主要犯罪情节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一审对二人“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显属错误。四、二被告拒不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严惩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二人向法院递交的5万及2万元人民币,不过是猫哭老鼠,愚弄法律!根本不是对申请人支付的赔偿金,而是惺惺作态、假意认罪,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二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66万余元。但是二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他们向法院缴纳的7万元钱,相对由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真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抗诉。xx人民检察院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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