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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属于刑事范畴,如果构成犯罪,则是无法撤案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可以撤案吗?一般来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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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债权人追回债务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偶尔发生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执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被害人故意引发矛盾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姻、爱情、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用他人财产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或者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集中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不能协商处理,一般由法院处理。但是,民事部分可以协商处理,刑事部分不得判刑。属于公诉案件,和解不足以撤回案件,但可以从轻处理。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具体看情况。立案后的撤案必须由立安机关决定,涉案人员不得撤案。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无犯罪事实的;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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