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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2021-11-26
有证据证明男性有家庭暴力,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变更监护权的法定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监护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监护权的要求。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具备上述任何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离婚后,由谁抚养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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