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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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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诉讼时效应该是在房屋征收公告文件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知情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知情的情况下五年内提出行政诉讼。这就是诉讼的时效。超过这时间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没有办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我们通常建议被征收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方面是时间拖得越久,对被征收人越不利;另一方面是也可能当地换届后,历史遗留问题不好处理。这就是从现实的问题处理的角度考虑。
房屋征收的诉讼时效应该是在房屋征收公告文件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知情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知情的情况下五年内提出行政诉讼。这就是诉讼的时效。超过这时间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没有办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我们通常建议被征收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方面是时间拖得越久,对被征收人越不利;另一方面是也可能当地换届后,历史遗留问题不好处理。这就是从现实的问题处理的角度考虑。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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