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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以及由财产所产生的有关利益。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有形的物质财产,如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二是无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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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2、保险合同是一种填补损失的合同。保险合同以财产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的标的,由此决定了财产保险合同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为其惟一目的,这就是财产保险合同的损害填补原则。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4、保险实行保险代位的原则,在保险中,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有权向该责任者请求损害赔偿,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被保险人只能获得选择权,即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第三人赔偿。如果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了赔偿,那么,他则必须将对第三人的求偿权让渡给保险人,保险人获得代位求偿权。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或暂时中断生活来源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 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第一,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第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 第三,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根据当事人约定。 此外,关于保管人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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