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未将其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应当重新签署《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该合伙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人已浏览
1,042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