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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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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更名手续并不复杂,只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即可,小孩可携带出生证明。成人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子女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户口所需材料: 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变更申请书及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证明文件,还有户籍地的见证人。 一般材料: 1、申请人的《工作居住证》原件; 2、《诚信声明》; 3、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材料: 一般资料变更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 (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补办的申请》; (2)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须本人亲笔签字); (3)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4)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5)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宅地基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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