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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不具备缓刑或者监外执行条件,不可以判缓刑或者监外执行。《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事诉讼法》第...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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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再犯罪将被监禁拘留,未执行的刑期和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监禁:(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拘留所。
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就是余刑监外执行(当然有很多因素制约假释的执行,不是在这里解释的内容,就不赘述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普遍认为第一种观点正确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应当收监,将剩余刑期与新罪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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