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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做工作服,如果要求职工承担一半或者更多的工作服费用,则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劳动法规定了实行标准工时的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每天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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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延长需要支付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仅规定员工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企业承担责任,并未规定企业的追偿权。因此企业无法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未规定企业追偿权主要是考虑追偿权会造成员工职业风险过大,如因员工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企业上千万元损失,如企业可以追偿,员工将终身负债。且企业经营风险可通过一系列保险机制加以保障,比向员工追偿更加现实。因此,员工在工作中的严重失职,一般也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确实是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一般也只能通过刑法调整
1、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职工是国家的主人,并以国家主人的身份参与用人单位的管理,职工是生产的主人,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用人单位,职工都应当有权参与管理。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由此可见,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是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利。从政治上看,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职工作为工人阶级的分子在企业里有监督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只有参与管理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这些权利。从企业管理学理论上看,职工是直接参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主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最了解,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出发,吸收职工参与管理也是企的最佳选择。要实现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就必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政治权利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2、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经济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保险福利权等。近年来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队伍结构大幅度调整,随着分配制度的改革,过去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被彻底打破,现在企业实行的经营者年薪制、股份制、或期权制和职工的岗级制。同时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入了分配领域,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和工资档次呈现出多样化。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更重视人才和知识,为了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在分配上制定出一系列向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倾斜的政策,这使得企业内部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从事一般工作的普通职工包括农民工处于低收入状态。一方面,他们的工资并非是他们的劳动报酬所在,另一方面,这些职工又随时面临着下岗的威胁。所以,维护他们劳动报酬权益,既是工会面临的困难,也是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企业工会应当依法参与和监督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保障职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通过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职工争取休息休假权益,保障职工的保险福利,促使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可能多的补充保险等。 3、维护职工的教育权利。企业工会组织要介入到职工队伍建设中,特别是一线职工素质的建设,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是新形式下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工会工作层次的有效途径,更是工会维权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会组织要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维护职工学习权和发展权。工会要积极配合企业把职工素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并在参与计划的拟定和实施过程中,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和专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和培训方式等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使培训方案更加利于职工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更加科学和规范。 4、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利和文化娱乐权利。《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可见监督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工会的重要职能。从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的健康出发,工会在行使监督职能的时候,要保证安全设施的建立健全,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定时的进行体检,预防职工职业病的发生。同时工会应该注重职工的身心健康,搭建企业文化平台,开展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维护职工的文化娱乐权。此外企业工会还要注重维护女工的特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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