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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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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可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这部分群体,因为工作受到伤害的话还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超龄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这种关系是不能被认定成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购买工伤保险,自然就谈不上工伤待遇。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从难以安排工作时起算外,应当从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起算,为起算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这就是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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