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人员为了私利而被起诉,为了知道是无罪的人而被起诉,为了知道是有罪的人而故意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严重的情况下,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特别严重的情况下,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被冤枉追诉、判刑致使被害人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死亡,因包庇重大案犯,使其消遥法外并继续为非作歹,引起社会公愤等情况。
1、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是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