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
你的这个是规避是有一些方法不过不是正途 根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的认定有三点要素,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逾期不归还,三是经催收后仍不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信用卡不还的刑事责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