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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女方在分手后还有权索要经济补偿金吗,有哪些规定?

2022-01-08
一、解除同居关系; 二、孩子的扶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 三、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互相代理对方的对外事务(取款、签合同、代交费等),共同投资、共同购置大件财产,为共同生活或对方事务付出劳务或者支出费用的相关证明(证人证言、各种生活支出费用单据等),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对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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