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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再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去世的,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我认为你方可以:1、你表姐与某人发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你表姐与某人并没有离婚,不存在退还财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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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去世以后,你姐姐和姐夫的财产包括房产以及其他的财产,都属于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其中有一半属于你姐姐的遗产,应该由你姐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你姐姐的父母,配偶,子女来共同继承,你父母可以继承你姐姐遗产中应该得到的份额, 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姐夫不同意由你父母来照顾孩子,就只能由你姐夫抚养孩子了,
这种情况款您姐姐是不需要给的,您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起诉离婚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以内出结果,一般是六个月,对方不上诉的话判决书下达十五日以后生效。 欢迎来电详细咨询,说明您姐姐的具体情况,我为她具体分析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她最有利,能最大限度帮她维权,来电是免费的您放心,我为您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军人退伍安置费如指的是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且如是双方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该解释也规定了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的情况: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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