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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搞清楚公司委托鉴定工伤状况,参考一下一下的...
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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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您问的问题还不够具体,不知道您是说哪方面的鉴定。是工伤还是劳动能力鉴定? 1.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以你无法拿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建议通过工伤处理,相对来说,同样的伤情,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级别会高一些。 2.只要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伤者依然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超出一年的,劳动部门就不予受理了。
工伤能否继续司法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如有部门委托当然也是可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一、一般发生工伤以后,要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劳动者可以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然后由工伤科代为到市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公司不配合的话,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是病情稳定,也可以是出院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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