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案件中,各地法院对借款合同案件中的利息及罚息、其他案件中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未按照判决限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义务的利息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客观对待,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第124条也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也作出类似的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该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所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不能计息。但是你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要求被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