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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服该行政处罚,应该明确...
行政许可的救济途径有三种:1。行政许可的撤销和行政主体的赔偿,责任行政主体发现许可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依法撤销许可。世界各国的法律都规定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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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依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撤销此类注册商标,是基于该商标已丧失显著性、不具备识别功能而确认其不再具备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是基于该商标无正当理由闲置多年、未体现商品来源识别功能而终止对其专用授权,以督促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其商标、避免浪费商标资源,本身并不具有惩罚性、制裁性。因此,撤销此类注册商标确实不属行政处罚,而属商标行政主管部门的一种授权确权管理行为。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撤销当事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以及撤销其他违反规定准予的行政许可,虽属对被许可人不利处分,但均不属行政处罚,而属纠错的行政许可管理行为。 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处罚纠错的情况有哪些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救济的种类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其中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救济途径;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属于司法机关的救济途径。三种救济方式均是为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免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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