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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解答,我本来不是在仓库做事的,我是做人事行政的。不知道公司为什么安排我下现场,当时老总说我来这里很长时间了对现场都不了解,说让我现场学习...
如果欠债即使法院不怎样,为了诚信自己宁可节衣缩食也应还债,即使卖房,自己每年还一万,十年就可还10万,这辈子还不了由儿子还,儿子还不了孙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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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看是不是婚后买的, 这种情况需要看写谁的名字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联系银行,将相关款项进行返还,否则会涉及到相应的刑事责任。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这只是对方的主张,但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孩子是人啊,怎么能当做抵押物呢,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您是孩子父母,孩子能否被领养是您说了算,并且还要符合相关条件。法律只会支持对方要求还钱的请求。至于孩子,对方没有任何权利这么做,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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