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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应包含两类:其一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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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为大家解答汇编作品著作权:当汇编作品享有版权时,并不意味着编在该作品中的一切作品、作品的版权都归汇编人自己所有了。汇编人只能就他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那部份成果(如材料的选择或编排等)享有版权,其中可以单独取出的每个被汇编进去的作品,版权仍归原版权人所有。如果汇编作品材料本身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就存在双重版权,即数据、材料本身的版权和汇编作品的整体版权。对于如何处理材料本身著作权和汇编作品整体著作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伯尔尼公约》规定“不损害汇编作品内每一作品的版权的保护”,TRIPS协议则规定“不得损害数据或材料本身已有的版权”。这些规定的精神实质是完全一致的,具体包括以下层面的内容:(1)汇编人对已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汇编的,必须征得材料版权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汇编。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必须向材料版权人支付报酬;(3)不得侵犯材料版权人的署名权等其他著作权;(4)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国著作权法14条规定汇编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汇编他人的作品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会侵犯他人的汇编权;词曲家是著作权人,演唱家对词曲家的作品的演唱要征的词曲家的同意,演唱家的演唱又形成作品。演唱家对它享有表演者权!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分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法定许可如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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