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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办

2021-11-10
如果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即使男方不同意,也会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因生理缺陷等原因无法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 三、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对方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久治不愈。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无和好可能。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没有建立起夫妻关系。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起诉离婚,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 九、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关系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经公告发现无下落。 13、被对方虐待、遗弃、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被对方亲属虐待,经教育不变,对方不理解。 14、夫妻关系因其他原因破裂。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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