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民政局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 第二是诉讼离婚(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补领声明书》。补办结婚证后提交公证处。离婚证书丢失,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也可以注明离婚。如果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答案》,如果离婚证书丢失或损坏,则不能补发。你只能凭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你已依法在该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补办的相关证明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办离婚证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是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提前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