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抚养权争夺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的说服法官,己方抚养孩子是最利于孩子成长的。 2、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 3、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以及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在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在涉及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所以在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其次是您的收入状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等,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决时考量的指标之一。再次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