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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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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016重庆产假规定放多少天 2016年4月1日起,重庆二孩配套政策正式实施,二孩配套政策规定了生育二孩的条件,以及对婚假、产假、护理假等也做出了详细规定,2016年重庆产假规定请看下文: 2016重庆产假规定: 根据《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然而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为:98天,即重庆产假为128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2016重庆陪产假规定: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15日。 2016重庆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75%发给。 陪产假爱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016重庆晚婚晚育假规定: 晚婚晚育假条例删除。休假规定的制定是按照国家规定,假期时间应为连续计算,原来晚婚是10个工作日,在不用周末拼假的情况下,算下来是14天左右。目前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重庆市是5天,若取消晚婚假,则婚假只有5天,现在规定15天,是在保持稳定性不变的情况下,把原来特定的优惠政策变成了普惠的优惠政策。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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