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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有哪些优点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
1.体现和确立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法律的灵魂。它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公平地确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排斥制定格式合同一方凭借其优势对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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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对合同的格式作出确定的要求,只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含哪些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合同格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机票、提单、仓单等。而非格式合同就是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2、因此,二者的区别就主要看合同是否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二、格式合同的订立仅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 三、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四、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一方,往往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五、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具备以上特征的就是格式合同,不具有的就是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约定情形,也就是有损于他人的正当利益的约定,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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