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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性质不一样,前者更倾向人合性、及封闭性,后者倾向资合性、及公众性。由此决定了在一些必要条件上出现较多差异。 b.实质的表决权不一样...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表决权,是指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上的意思表示,可按所持股份参加股东共同的意思决定的权利。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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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决定是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名股东的股东决定。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定要称作股东决定,也可以叫股东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公司中存在股东会,而股东会产生的决议则称为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股东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无须开股东会,由唯一股东做出决定即可;而设立股东会的公司,无法做到一人决定,需要召集所有股东开股东会。
一、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有什么股东决议与股东会决议区别:股东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决议的最终结果的得出就是决定二、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表决权、股东表决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根据所持股份,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公司事务的权利。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包括参加股东大会并亲自进行投票行为,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及代理投票行为等.可以理解的是有表决权是一定有股权的,但是有股权的在某种程度上不一定就具备有表决权,只有具有一定分额的股分才能具有公司的表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由于表决权是股东基于所持股份享有的权利,即“以出资比例分配表决权,并非一人一权或一人一票。因此,股东的出资和表决权的行使是不可分割的。若是提出代持股权的约定不要求解除,仅要求确认解除了委托表决权,该请求即是将股东的出资与表决权割离的表现,完全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表决权脱离了出资后,其行使资格没有主体依附,形成并不存在的空权利, 仅解除表决权的委托本人还是无法行使自身权利。另外,如果解除委托通知已经到达了,其表决权也不能脱离股东身份及出资比例单独行使,更不能游离于公司的章程之外,要受公司自治管理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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