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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补办身份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目前居住在所申请地的城市,并且持有当地居住证。 2. 除了居住证之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的单页...
不能,重庆市与江苏省不是公安部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的对应城市,重庆户籍的身份证不能在江苏省办理,可以在四川省办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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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省市,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业务,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属于试点地区的十个省市可以进行一对一的身份证互办,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对于不属于试点地区的省市,目前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直到2017年才可以进行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在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十个省市开展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已经到期,需要在异地补领或换领的,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可以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进行身份证异地受理。 对于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如果需要在异地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时候,申请人需要交回原证。
户籍地补领的情况下,不可以: 1,当事人在户籍地补领身份证的,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补领身份证; 2,符合身份证异地换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补领,但是限制严格,不推荐首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安徽户籍的身份证丢失,目前不能在深圳补办。到2017年7月可以,甚至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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