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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错误可以申请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
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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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有利于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将身份证拿到判决的法院取得原调停书文件,复议调停书由法院盖章。根据《人民法院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外部机构查阅文件,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乡、街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部调整规定处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文件,不得调查。律师查阅文件,应由原案件负责人处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决书、调停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得摘录和复印。
1、此系调解书笔误,可以要求法院以裁定的形式补正。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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