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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武汉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办理转出未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市社保关系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委托...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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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个人账户及统筹账户本身,是不会过期的:但是当事人的转接手续是有一定的办理时限的(具体应咨询转入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2、在此期限内未办理转接手续(或者在未办理转接期间,当事人已经不在新单位任职等)。
新公司会为当事人重新开户,因为这样操作方便,缴纳社保。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将原来缴纳的社保转到新公司,这个也比较简单,只要社保账户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愿意这样操作,如果中间出现几个月停缴纳的,新公司还要为当事人补缴纳,有些公司会让当事人自己出钱,把缺损的几个月补上。另外一个市的社保,与原来市的社保不冲突,到时候当事人回原市的时候,当事人就可以转回来,缴纳时间是按累计时间算得。所以不影响当事人以后养老,钱一直在当事人账户里面,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使用。关于如何转移: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不得退保(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尚不满15年的可以退保)。但是,可以异地转移,离职后,去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一个参保证明,保管好,将来在其他地方重新交社保以后,提供这个证明给当地社保中心,就可以申请转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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