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不影响买卖之前已经建立的租赁关系。即你的房子可以正常买卖,但是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因此,你现在需要查看租...
单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买卖合同涉及到的资金金额比较高,买卖双方对此都比较谨慎,在交易的时候会签订买卖合同,但是还是会遇到卖房者违约的情况,比如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面过户。那么,卖房违约法院会怎么处理呢遇到卖方违约,买方一般会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以下法律依据来处理:《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其法律特征是: 1、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表示不履行未来的义务,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因而被称为“预期”,以此区别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2、是以明示或者行为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其义务。 3、是能够履行义务,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未来的义务。 4、拒绝履行的是主要债务,而非细小义务。 当合同一方在合同的履行期内,通知他将不能履行合同。合同另一方可以将该通知看作预期违约而中止合同,不必根据合同条款等到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没有违约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满足合同规定其他先决条件。 民法典赋予当事人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在于:当事人虽未实际违约,但已表示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根本漠视其应负的合同义务。遇此情形,如果仍让守约方坐等履行期届至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那将损害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建立这一规则,允许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保护守约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守约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等到履行期届至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任何一个当事人,在他们想通过预期违约追究对方责任的时候,接到对方不履行的声明以后最好尽快用书面形式确认对方的意图,以根据对方的反应确认是否构成肯定性声明,进而是否构成预期违约。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