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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工作流程审批证件→情况查询→量尺寸→填报表→报告审批→发证二.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前提是当事人是同村村民,需要农村村委会同意,农村宅基地受让人在该村没有其他宅基地,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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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卖,设置抵押权等申请房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相应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房地产登记机关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除法律规定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可以。先不说因为你是城市户口的问题。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法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故从法律上讲是不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使用权证能撤销变更,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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