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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诉讼时效仍为3年,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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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从原告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载明了借款时间,无明确还款时间,出借人随时可以催要借款。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因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有真实借贷关系存在,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是从债务发生之日起20年内有效。债权人要保存好借条,应该抓紧时间及时催讨。
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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