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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活动房子、车子、汽车的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2022-03-14
1、如果涉案房与车,是使用的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经营、工作的资金购买,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会按照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双方同居期间并未共同从事某一项经营、生产或工作,各自有各自的工作,仅仅是共同居住,那么不存在分割财产,基于共同生活的花费,原则上一人一半。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后,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原则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参与同一项生产、工作所积累的财富,可以按照共同财产作出处理。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见》10条、11条、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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